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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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3-19 09:23来源: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晋会协〔2025〕1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5〕14号)统一安排,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为做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报备主体: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2.报备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5日。 3.报备方式:网上报备,一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系统);二是通过中注协网站(www.cicpa.org.cn)首页“公众服务”栏目下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链接登录。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和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4.用户名和密码:事务所登录系统的用户名为“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为事务所证书编号。忘记密码时,可通过已绑定手机号码自助找回或联系久其技术咨询人员办理密码重置。 二、工作要求 1.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相关规定,事务所应当向中注协、省级注协上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2.事务所2024年度报备内容包括报表封面、基础信息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业务收入表附表、集团所合并业务收入表(仅总所)、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专项支出统计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集团范围内专项支出统计表(仅总所)、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完税证明及填报说明等。其中,报表封面、基础信息表相关信息取自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3.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填列报备内容(见附件)。连续参加年度报备的事务所,2024年度报表期初数取自系统中2023年度报表期末数。新设立或上年应报未报的事务所,应当自行填列2024年度报表期初数。总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集团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集团所财务报告机构),集团所财务报告中的业务收入应当抵销内部协作收入。 4.为做好后续会费收交工作,事务所应在报备时间内,通过报备系统“注师会费减免申请”模块,提交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生育的女性注册会计师证明材料,包括加盖事务所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执业证书(上传照片或PDF文件),逾期将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5.事务所报送后应当定期登录系统查阅审核意见,确保及时跟进修改报备信息。 6.事务所申请终止时应当同步在系统中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信息。 7.事务所应当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中注协将结合工作实际,对参加综合评价百家排名的事务所适时开展收入指标核查工作。省注协将对事务所申报的收入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将组织专项抽查。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联系人:省注协财务部 冀帅珑 联系电话:0351-5639016 技术咨询电话:010-88250337 010-88250338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3月17日 原创声明:此篇为山西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源于网络,转载请标明会计之星出处链接:https://www.shanxikj.cn/h-nd-1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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